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出现的三次通报,其情形宛如乘坐过山车那般,致使公众的心情以及判断被反复予以颠覆。第一次表明证据欠缺,案子未能成立;第二次认可执法存在粗暴行为,向当事人致以歉意;第三次却演变成父亲进行策划、女儿从事“卖淫”的“大幅反转”状况。到底哪一个版本是真实的呢?亦或是说,真相始终隐匿在了通报的背后呢?
6月1日出现了昆明警方的第一次通报,其核心内容为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不成立,缘由是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证据欠缺。与此同时,6名当事民警被暂停职务。这份通报致使公众普遍觉得警方办错了案,且已然开始内部问责。
在6月9日进行的第三次通报之时,案情被完全改写了。联合调查组做出认定,这属于一起由刘仕华等人“出于故意设计策划行为、行弄虚作假之事、逞暴力以对抗执法”的事件。通报当中表明,刘仕华以及与其同居的女友张安芬曾教唆自己的女儿去从事卖淫活动从而谋取利益,并且刘仕华本人以往还因为抢劫、盗窃行为而被判处了9年的刑罚。
起先是“办案不力”,而后变为“暴力抗法”,之前是“证据不足”,随后成了“策划卖淫”,仅仅短短几天时间,结论居然如此大相径庭。公众内心所存的疑惑是,到底是调查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还是为了去掩盖某些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错从而构建了全新的叙事呢?通报仅仅只给出结论,却不给过程,这实在让人难以信服呀。
此案件里核心人物被称刘仕华,可是这人同时还是最大的变数所在。早期媒体进行报道时,有一位名为刘仕华的父亲,为了去保护自己的女儿,不惜与警察产生起冲突来。刘仕华这边还申称他自己的女儿遭到了警察运用暴力做出逼供行为,连他自身都遭到了伤害,所以他就获得了数量众多网友的同情与支持从而成为舆论里被看作的“弱者”以及“英雄”。
然后,第三次通报之中的刘仕华,摇身一变成了有着犯罪前科、指使女儿去卖淫的“老江湖”。报道点明,他因抢劫以及盗窃罪被判处过9年刑期,和张安芬共同居住期间,把居住所用的出租房当作女儿卖淫的场地。从“护女英雄”转变至“阶下囚”,这个人物的形象于短时间之内出现了180度的巨大转变。
公众不禁会问,倘若刘仕华确实这般不堪,为何于案件起始阶段他能够成功蒙蔽媒体、误导群众?他前后的行为为何会有如此巨大的反差?一个人的品行真的能够在短短几天之内被全然颠覆吗?这背后是否存在着其他不为人知的隐情?
在追踪此案期间,新京报的记者吕宗恕,切实经历了信息获取方面那堪称艰难的状况。6月1日该案件被曝光之后,他迅速飞赴昆明,最初的时候尚可与刘仕华见上面。然而随着调查工作不断深入,刘仕华却陡然间失去联系,这位记者再也没办法跟他取得联系,如此一来使得独立去核实刘仕华那一方的说法变成了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记者跟昆明警方的接触,那也是满是戏剧性的。头一回在刘家偶然碰到警察还留下了电话,接着第二次被约到茶楼“喝茶”,还恳求着等待调查结果出来,随后到了第三次通报之后,采访请求又被婉拒了。整个这么个过程,记者的采访节奏完全是被官方通报给牵着走的,始终是没办法获取到独立的、完整的证据链呀。
当记者第三次前往昆明,想要弄清楚结论是怎样得出的,证据链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所获得的答复却是,“暂时没有新的内容了,再次进行采访肯定非常困难”。这样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致使真相愈加难以捉摸,也让公众对于官方通报的种种疑虑再度得以加深。
这句网友评论“该不是又一起‘躲猫猫’吧?”,道出了许多人内心的担忧 ,警方通报与公众认知严重不符的同样是2009年发生在云南晋宁的“躲猫猫”事件 ,当最终真相大白于天下时 ,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已经被严重透支。
有两次事件,其相似程度令人惊讶,一次发生在云南,一次也发生于云南,前一次涉及执法机关,后一次同样涉及执法机关,前一次出现通报前后矛盾的状况,后一次也出现通报前后矛盾的情形。“躲猫猫”那次最终被证实为谎言,那么此次的“卖淫”案,是否会是另一个版本的谎言呢?公众的联想可不是胡乱编造,而是依据过往经验所产生的本能反应。
公众对真相有着极度的渴求,对信息未透明怀有深深的忧虑,隐匿于这种联想的后头。大家惧怕的并非案件繁杂,而是存在有人蓄意进行掩盖,致使真相宛如“躲猫猫”那般,始终藏身于权力的阴影当中,再也寻觅不到。
第三次通报,尽管结论明晰,然而,作为最为要害的证据链条,却自始至终都未曾向大众公开。刘仕华“唆使女儿卖淫”的具体证据究竟是什么?是否抓到了现行?是否存在嫖客的证言?是否存在物证?这些用以支撑结论的基础材料,公众全然不知。
从首次通报所提及的“仅存在王某某这单一个人的陈述”,到第三次通报给出的完备结论,此间到底增添了什么样的关键证据,它们是不是经合法途径获取,有无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对于一桩牵涉到未成年人且结论这般重大的案件而言,证据链的完整性原本就应当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没有证据链条支撑而得出来的结论,恰似一座处于空中部位的楼阁,不管其外观看起来是多么地华丽,都不容易使他人产生信服之感。大众所期望看到的并非仅仅是简简单单的定性,而是那种能够用来证实这个定性的具备具体性、详实性的证据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将大家内心之中的疑惑给解开。
这起案件的发展进程,一直跟随着舆论的厉害关注及监督,从起初网友的热烈讨论,到媒体记者的深度追寻,舆论始终在促使着事件的推进,警察三次宣布的公布,很大程度说也是对舆论压力的回应。
可是,舆论监督的最终目标,是为促使事实真相被查明,并非去取代调查自身。当第三次通报把舆论以及媒体同样描绘成遭受“欺骗”还有“误导”的对象之际,事实上是把舆论推向了自身的对立一方,这对构建互信毫无益处。
地道的舆论监督,理应是超脱于官方调查之外的一股势力,其能够察觉问题、抛出问题,且促使官方给出经得住琢磨的答案,现今,舆论监督所提出的问题依旧存在,而且官方的调查结论又看上去证据欠缺,双方的较量仍在持续,真相依旧没有定论。
目睹完这起案子出现的三次反转情况,你认为昆明小学女生“卖淫”这一案件的实际情况,究竟是警方首次通报所说的“证据欠缺”,还是第三次通报所讲的“蓄意策划卖淫”呢?你会采信哪一个版本呀?欢迎于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点赞并分享以便让更多人一同展开讨论。